主要職責 |
序號 |
具體職責(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
負責科室 |
科室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辦公時間 及地點 |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審計方面地方性法規規章、財經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 (二)負責對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三)向區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區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區委、區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及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 2、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直各部門(含直屬事業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 3、鎮(街)及瑯岐經濟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4、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5、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 6、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 7、區屬國有企業、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8、由區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和受區政府委托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9、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國家機關主要負責人和依法屬于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全區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開展相關審計工作。 (十)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審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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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審計項目的立項管理,機關公文,審計業務等綜合性公文的起草、修改、審核工作;辦理審計信息、審計統計、審計宣傳、新聞發布、審計結果公告及政府信息公開等事項;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審核審理有關審計業務事項及監督審計事項整改工作,辦理審計結果公告;協調處理局機關文電、機要和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機關效能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審計信息化網絡建設。 |
辦公室 |
張燕 |
0591- 83957476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時制下午15:0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辦公地點:福州市馬尾區江濱東大道108號留學人員創業園三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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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審計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鎮(街)及瑯岐經濟區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區級行政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黨群組織和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組織審計區政府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參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 |
財政金融審計科 |
洪沁 |
0591- 83987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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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組織實施黨政領導干部、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起草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關配套制度;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區政府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與修復情況。 |
經濟責任審計科 |
陳素紅 |
0591- 83687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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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審計相關主管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社會捐贈資金;負責審計由有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區政府委托由社團管理的資源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組織審計區級國有企業及區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審計;組織審計區政府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等主管部門及其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省、市、區屬單位和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并提供審計公證報告;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參與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 負責審計由有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團管理的農業農村、扶貧開發及其他相關專項資金和建設項目。 |
社會保障審計科 |
何金章 |
0591- 8368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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